第2节(2 / 3)
离县城不算远,也就十来里路,沿着一条土路一直往东走,大概一个小时就到了。
如果是原主的话,这十来里路还真不算啥,毕竟她以前一天都能跑过去好几趟,早跑习惯了。
可丁颜不行啊,她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出门的话,一公里路都要车子代步那种,现在让她步行十来里路,还是顶着大太阳,简直要了她的老命。
更何况路还不好走,坑坑洼洼的,脚上穿的鞋子底子又薄,没多大功夫就磨的她脚底板疼。
其实陈家有两辆自行车呢,一辆陈瑞骑,一辆陈瑞爸爸陈忠和骑。
陈忠和在县城关完小当老师,爷儿俩都是有工作的,有辆车子,上下班方便。
不过,这会儿要真给丁颜一辆自行车,她也不敢骑,因为原主不会骑车。
看来以后要找机会“学会”骑自行车,然后再想办法买上一辆,要不然以后出门都是11路,她可受不了。
丁颜走走歇歇,走了快俩小时才到县城。
她有原主的记忆,熟门熟路的就找到了县公安局。
公安局门口有看门的,是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大爷,正看报纸,听到动静,探头往外看,看到是丁颜,惹不起,又把头缩了回去。
公安局的人基本上都认识丁颜,看到她来了,远远的都躲开了,尤其是那几个年轻的女警,更是跑得比兔子都快。
丁颜,“……”咋跟鬼子进村似的?
一个年轻的警察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也不知道是本来就结巴,还是看到丁颜害怕,才说话说不顺溜,“嫂,嫂子,陈队长,陈队长他确实是出,出差了……”
话音刚落,就听到有汽车喇叭响,丁颜扭头一看,看到一辆绿色的吉普车朝着这边开了过来。
年轻的警察如释重负,“谢天,天谢地,陈队长,总,总算是回来了。”
丁颜扭头一看他,他吓得哧溜一下跑了。
吉普车在办公室门口停下了,先从车上跳下一个年轻的警察,警察圆圆脸,阳光帅气。
这是陈瑞的一个下属,叫方其生,很是开朗阳光的一个小伙子。
方其生看到丁颜,几不可见的皱了皱眉头,然后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嫂子来了。”
丁颜还没有回应,就看到又有人下了车,是一个穿着公安制服的身材高大的男人,小麦色的皮肤,阳刚硬挺,眼神如鹰般犀利,让人不敢直视。
看着那张熟悉的脸,丁颜只觉头嗡的一声,一帧帧画面从脑海里涌出来,她终于想起来她为什么到这里来了,她是被一道天雷劈过来的。
确切点说,她是因为强行给眼前这人改命格,遭了天谴,被雷劈死了,然后不知怎么机缘巧合的穿了过来。
难道那人也跟着一块儿穿了过来?
不可能!她已经给那人改了命格,那人应该是还好好的活着,不可能穿过来,两人只是碰巧长的象而已。
可这也长的也太象了,不光长的象,神情也象,尤其眼神,几乎是一模一样。
丁颜怔怔地看着陈瑞,整个人都有点懵。
正怔愣间,突然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陈队长。”
丁颜纷乱的思绪被这道温柔的声音给拉了回来,她扭头一看,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公安制服。
丁颜认得她,李丽华。
李丽华长相属于端庄那一挂,再加上说话温柔,脾气好,很容易就让人产生好感。
不过那是外行人眼中的李丽华,在丁颜这个内行眼里,完全反转。
李丽华三白眼,鼻梁低平起节,正是面相中的“鼻有三弯”,卦象有云:鼻有三弯,其人必奸。光从面相上来看,李丽华就不是良善之辈。
原主留给丁颜的记忆,也印证了这一点。
原主每次跟陈瑞吵闹,背后都有李丽华的身影,说推波助澜都不为过,就说这次吧,原主听说陈瑞和李丽华打着出差的名义去外地幽会,就找到了公安局,李丽华明明就在局里,却躲着不露面,“坐实”了这个传闻,原主受到刺激,冲动之才下拉着小宝跳了河。
再细看,李丽华的子女宫卧蚕深陷,阴骘少,这是绝嗣的面相,说直白点就是没有生育能力。
怪不得她和陈瑞结婚的时候说不要孩子,要把大宝和小宝当亲儿子看,赚足了陈瑞和大宝小宝对她的好感。
她肯定是知道自己不会生,所以才那么说。
虽说原主是自己作死,可在原主作死的路上,李丽华“功不可没”。
不能生孩子没什么,喜欢优秀的男人也可以理解,可喜欢就要去抢,不光抢老公,还抢人孩子,结果反倒还成了道德模范,这操作真是6。
丁颜看李丽华的眼光就有些鄙夷,在外人看来,她就是凶巴巴的瞪着李丽华,好象随时都会给李丽华一拳头。
李丽华看上去有些害怕丁颜,往陈瑞身边挪了挪,低低柔柔地跟陈瑞说道,“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闲话,说我跟你一起出去了,嫂子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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