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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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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志强已经很久没接到过闫圳的电话了,俱乐部里倒是时不时能见着,无特殊情况闫圳是不会主动给他打电话的。谁知他张口的第一句就是:“你给安拙去个电话,让她回家。”

陆志强满头问号,比听到闫圳让他去杀人还匪夷所思,他从来不违抗闫圳的命令,也从来不问第二遍,破天荒地,他问闫圳:“为什么?”

“她怕你。”

你还知道啊,陆志强内心腹议。听圳哥这不带语气的三个字,以陆志强对他的了解,圳哥的意思应该是“吓吓她”。怕理解错老板的意思,陆志强又问:“正因如此,那我要去说,她不是更不会回来吗,有可能听到我的声音就撂电话了。”

“她不敢,你语气硬点,务必让她主动回来。这事你在行。”

陆志强确认了,就是让他吓唬人去的。“吓人”确实是他天生自带的技能,但吓唬女人,准确来说是老板娘,还是头一次。大材小用,还不一定管用,回头人没回来,再把人吓跑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圳哥态度强硬目的明确,陆志强只有听命的份。这可愁坏了他,就几点打这个电话,陆志强就琢磨了好久。

晚上打,她一胡思乱想,越想越怕再跑出去,大半夜的别再发生什么意外。那就白天,早上不行,扰人清梦,中午赶上饭点,再消化不良,或被食物卡住就坏事了。以前他一个混社会的朋友就是被警察一个电话吓得卡了鸡骨头,人差点没了。

思来想去,陆志强决定明天下午打。

安拙搬出来一周了,前三天荒废地过,不用伺候别人的衣食,自己都是顿顿外卖,一下子回到了以前上学的时光,舒服是舒服,但也只能过三天。

安拙要规划以后的事情,有一份长久地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其实就她本心来说,不止。毕竟她的婚姻生活让她长了见识,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金钱能带给人好的生活,她不想一辈子都租房住。

所以在丧了三天后,安拙打起精神,开始规划自己的事业。以前画故事是兴趣爱好,现在变为事业,安拙投入了以前几倍的精力,全身心的投入,让她忘掉了今夕何夕。

直到陆志强的电话打了进来。陌生的号码,里面说话人的声音却被安拙一秒认了出来,陆志强的声音太有特色了,他好像声带受过伤,粗哑阴沉的声音传入安拙的耳中,如阴间的鬼司:“嫂子,是我,陆志强。”

控制不住的寒意从头顶流到脚底。安拙好半天没出声,对方也没有,终于她鼓起勇气:“你找我干嘛?”

陆志强:“圳哥很生气,他让你回家,您最好今天就回去,省得大家麻烦。”

是在威胁她吧?“我,我会跟闫圳说清楚的,你告诉闫圳,我会联系他。”她声儿都颤了,陆志强心里叹气,唉,这叫什么事,还不及以前砍人或被人砍的日子呢。

“我就是通知嫂子你一声,主要是圳哥,他没事我这就没事了。”这可能是陆志强第一次没有认真完成闫圳给的任务,他觉得话说到这儿就可以了。

等到陆志强挂了电话,安拙才敢挂,怂得嘞,可没办法,她就是克服不了心理上的恐惧。如果是闫圳来电话,哪怕他在电话里跟她吼跟她闹,安拙都不怕,可陆志强不行。

挂了电话,安拙画不下去了。闫圳为什么发这么大的脾气,以前就算是吵架她当他面直接回她妈家,闫圳都没这么生气过。如今竟然把陆志强找了来,他明明知道她怕他怕得要死,是有心理障碍的。

她间歇性晕血的毛病就是拜陆志强所赐,从那以后看到红色颜料她都别扭。如果那一晚她没有进去就好了,安拙又开始悔不当初。

闫圳有一个连锁性质的搏击俱乐部,总部设在海市。安拙跟着闫圳去过几次,在那里她第一次见到了陆志强。

第一次去,是因为闫圳接到俱乐部的电话有事找他,正好安拙跟他在一起,就带着她一块去了。

安拙知道闫圳喜欢搏击,也看到过家里的奖牌,但她不知道他还有个俱乐部,更没在现场见过闫圳打拳。网上倒是看过他的比赛视频,都是她偷偷搜来的。

俱乐部开在一个艺术街区,虽然气质不搭,但这里都是厂房,很适合改造。闫圳的俱乐部因势利导,把这里装修成了工业风。安拙一进去就感受到了钢铁直男般的气质,倒是适合用来捣拳。

俱乐部里教练学员一大堆,无论哪一个量级的,都是一身肌肉。安拙这个颜狗眼睛都不够用了,只是当着闫圳的面,她很收敛,色得低调。

当然她也就是馋馋身材,男人们的脸可跟闫圳没法比,普通的千篇一律,唯有陆志强是个例外。他脸上有刀疤,脖子上也有,说话声音很怪,令人毛骨悚然,第一次见面就给安拙留下了印象。

后来安拙又去过一次,打这次以后,不知为何,闫圳就没再带她去过,谁能想到第三次去俱乐部竟成为了最后一次。

同样是接到了俱乐部的电话,当时闫圳在开车,安拙坐在旁边,两人从老宅回自己家。闫圳本想先送她回去的,对方不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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