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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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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麻烦伯母了。』

接着就是一声相当宏亮,宏亮到可以从室内传到外头小巷还能听见的一声:「琨闵啊──!子龙来找你了,快点下来哦!」,真是让人突然感念起从前好气又好笑的儿时回忆。

我和琨闵是在国中时的同班同学,当时他和我与阿光在班上被大家合称为三剑客,大概是因为所有行动都是三人一组的关係吧!

琨闵有个外号叫昆虫,没什么太复杂的理由,就是因为他的名字叫琨闵这么简单明瞭的原因。

还记得有一次在打闹时,因为不小心激怒了琨闵而变成真的打架,当然我并没有真的打他,但平常就在帮忙家中做木工的琨闵,挥过来的拳头根本就像第一神拳中,那兇猛无比的猛禽鹰村守一样猛烈,只不过他打错了位置,打到了我最坚硬的手肘骨,因此他的中指骨折了。

那一次我们剽悍的吴导可整惨了我,国中时的下午第三节下课是打扫时间,为了要落实彻底打扫,所以要把我们的椅子给搬上桌子,而那两个月我必须帮琨闵把椅子搬上搬下,接着他所负责的资源回收工作,也必须在我擦窗户的部份做完之后,一併去把它ko掉。

那两个月我脑子里满满的都是干,而且是一大串的『干干干干干干干干』,会这么想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委屈,而是琨闵居然还可以用着打上石膏的中指,跟我模仿那时候还满夯的一款叫『仙境传说』的线上游戏,里头角色施放技能时的动作。

这么白痴的国中歷程,居然成了我现在怀念琨闵的好理由。

这就是男孩子之间的友情──就算是因为再怎么让人发指的原因而吵架甚至打架,即使因此打到受伤了,还是可以用着打上石膏的那隻手,和你一起勾肩搭背地耍屁孩。

后来升上高中之后,我去读了男女合校的一所烂高中,就读这一所高中,是我人生里最感到后悔的事情,而琨闵则很悲剧地去读了男校,因而失连了好一阵子。

「嘿嘿,好久不见了耶!怎么突然跑来找我啊?」

个子不高的他,倒是有一身还算精壮的体魄,黝黑的皮肤配上小平头,纵使让那张脸看来十分人畜无害,却也让人感到:『这傢伙还是别惹得好』。

『想到就来了啊!很久不见了,不是吗?』

「也是啦,最近过得怎么样?」

『最近喔……偷偷告诉你,老子要结婚了。』

「哇赛,真的假的?」

这个『哇赛』从以前起就一直是琨闵的口头禪,就算经过时间的洗礼,这个小习惯也儼然成了他的一种招牌。

从以前琨闵就是个比我和阿光还要成熟的小男生,同时也是个见识和我与阿光不同方向的人。简单来说,就像是我们习惯看妹来洗眼睛,但他就会觉得那是一件无聊的事情。

『有出暗黑3耶,你有去玩吗?』

「啊……没有说,最近没有时间可以玩电脑。」

「家里的工作很多,也很累,没有多馀的精力可以用在游戏上。」

『原来如此,看来真的是毕业了,就各奔东西了。』

「啊!光颖呢?还有在联络吗?」

『有──而且还满密集的。』

「是喔,他还是一样吗?」

『一样蠢啊。』

因为不小心的一句小嘴砲,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认真一点来看,其实今天久违的见面的确没有什么意义,但它却能够充实我的心灵,能够在短时间内扫除妈对我和侑真所形成的压力。

后来时间也晚了,是将近下午三点的时间,于是我找了阿光去附近的游乐大楼吃冰。如果我记得没错,我确实是有说过要介绍阿光给你们认识认识吧?

比起琨闵,我和阿光感情是比较好的,同时也是吵最多架的一个老屁股。

还记得国中时,那时候的数学对我来说就像在大学时看到微积分和统计学一样让人头皮发麻,而最让我麻到没知觉的部份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就是吴导。

要说到这个吴导,得先从数学开始说起。

她说过一句对我来说是的谬论:「要搞懂数学以前得先把自己搞懂,如果搞不懂数学就是搞不懂自己。」

这是非常荒谬的一个论点,也因此让我觉得数学家多半是有病的。但我并非在歧视数学家,相对的我非常钦佩举世当今的数学家们,但对一个极度讨厌数学的人来说,看到数学家就根本像是看到蟑螂一样让人发指啊!

吴导对数学相当嫻熟,同时我相信国中导师只是她吃饱间着没事干,才会跑来当的职务,以她的实力,就算是要当个研究学者也都不是问题。

心狠手辣女教头是我在心里给她起的称号,因为照考试分数不及格标准打手心的老师中,她是最残暴的那一个。通常其他老师是拿爱的小手的握把打人,只不过她拿的是上头写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扁!』的大木板。

大木板,就是我们屁股底下坐着的椅子,拆一块木板下来就可以拿来当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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