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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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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扯了下唇角后,他缓慢地说:“那你不用把我当成情敌,这是一件很没有必要的事。”

顾庭皱眉:“你什么意思?”

“因为她会困扰,因为我目前也没有喜欢她到要和别人做无畏争抢的地步。”既然顾庭坦诚,书映风也不是一个喜欢遮掩的人。

书映风是没谈过恋爱却不是笨蛋,分得清对一个人是否有好感。最初在不知道怀玥女扮男装时,他对怀南只有敬佩与支持,那么在她打破他家玻璃进来,一身血色坐在他面前时,一段感情最重要的、名为好奇的也被打破了。

世界上无论是什么样的感情,是以一见钟情美化的见色起意还是日久生情,都离不开好奇一字,好奇对方的过去、性格、想法,逐渐被不自觉吸引,最终时时刻刻都会想起。

而对于书映风来说,比好奇更令他无法自拔的是一种旺盛勃发的生命力,不管是她受伤还是虚弱,眼中时刻有一股让人震撼的沉稳从容,仿佛她永远不会被击倒,就算真的被击倒了,她也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奋勇搏击。

他觉得怀玥就像在泥泞中长出的坚韧杂草,也像遍地荆棘中冒出的刺玫,迎着风生长,向着阳不低头。

这股生命力是书映风从未有过的,或许说曾经有过,他与好友梅溪是这一辈最叛逆的孩子,从小到大就喜欢不走寻常路,享受着优渥家世却不愿接手父母公司,过枯燥乏味的生活,宁愿今天跑到大峡谷攀岩,明天跑到雨林求生,也要追寻虚妄的精神自由。可好友的死打碎了这场荒诞不经的叛逆,他无时无刻不内疚,责怪自己没有拉住他,试图用做慈善来抹平罪孽,于是生活逐渐像一滩死水平静。

而怀玥的出现,让他发现人生其实有另一种活法,一种永远能在困境中绝地求生的活法。

“目前她对我来说,更像是重新激活我对未来向往的一道指引明灯。”书映风认为现实从来不是浓墨重彩描绘的偶像剧,短暂相处不可能让好感瞬间变成死去活来至死不渝的爱。

真正的喜欢是细水长流,是循序渐进。

他的确对她很感兴趣,渴望了解她绚烂多姿的人生,好奇她经历怎样的艰辛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他想要循着她的脚步,重新捡起对生活的热情,最后再来谈喜不喜欢。

而且顾庭没说错,像她这样一举一动都令人敬畏的人,能与她并肩的人必定同样优秀。

在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前,她或许根本不会看任何人一眼。

书映风表情很淡,放下手,斟字酌句地说:“再说,就算我们真的喜欢到非她不可,选择权也在她手上,从来不在我们这,不是吗?”

“……”顾庭沉默了。

他想到书映风会反驳自己,甚至想过他会用冠冕堂皇的借口挑衅自己,却没想到他竟然比自己想的还要明白豁达。

许久,他还是有点不信,声色俱厉道:“我不信,如果真的喜欢怎么不想要占有?”

仰望一个人到极限地步,顾庭曾经就滋生过邪恶可怕的想法,他看不得有人在她身边晃,时时刻刻阴郁暴躁,大家都心知肚明,直到在一场训练中被她打醒。

她把他摁在地上暴打时什么也没说,只是在站起来的时候,她朝自己伸出手,露出了与以往一样的灿烂笑容,她说:“顾庭,走吧,我们要去执行任务了。我需要你做我的后背。”

直至那一刻顾庭才明白,比起爱情更重要的,是队友间毫无余地的信任。

顾庭沉浸在回忆当中,忽然,他听到了书映风淡淡回答道:“那是你的喜欢,不是我的。”

喜欢还分你我?顾庭愈发焦躁,不爽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看到书映风的第一秒就想起了队友曾逼问怀玥的择偶标准这件事,毕竟就算不想恋爱也总有一个标准,当时她只说了三个词【帅、安静、顺眼】,男人的直觉有些时候也相当准,他几乎是立刻将书映风对标进去。

顾庭烦躁地捋捋头发,面如土色地说:“反正她值得喜欢,所以我知道你一定会越来越喜欢她,也许她也会,但我们的职业很特殊,我不希望你在未来哪天受不了她经常不在家或者因为寂寞决定放弃,这样会惹她难过。”

见他原来在担心这一点,书映风思考良久才道:“她不需要你替她担心这种事。”

他站直身体,侧眼望进屋内。

餐桌前和队友笑闹着的怀玥因为受伤脸色还有点惨白,她能给予敌人重重一击的腿如今缠着好几层纱布,肩膀、手臂都有令人心惊的伤,可她扬起的笑容却依旧热烈灿烂。

书映风重复:“她是自由的,我们谁都不应该替她担心未来,无论她做出什么选择,那她一定经过了深思熟虑。”

在充满秩序与规则的人类文明中,感情是最没有逻辑的事,人们时常因为情绪变得糊涂甚至莽撞,那是无法避免的命运,但怀玥不是。

她的目标似乎越来越坚定,感情从来不是最重要。

她是一只无可匹敌的自由之鹰,随时随地都会朝地面触怒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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