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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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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留,他还得去办事呢。

但他走时,高国兵却喊住了他,说道:“你是明天再回村里吧?今晚就到家里来住吧!”

高明程却拒绝了,说道:“多美水土不服,身体不舒服,所以我找了一家宾馆住下了,让她好好的休息休息。”

高国兵家是有一个空房间,他要是一个人,那就厚颜住下了,但现在是他和许多美两个人,那就有些不好了。

在有些地方,出门做客时,夫妻是不能睡在一张床上的,说是这样会对主家不好。

他们这儿不算太讲究,但夫妻两个上别人家去,其中一个还是病恹恹的,那就很不好了。

高明程有后世人的观念,那就是宁可住宾馆,也不住亲朋家,以免给人带来麻烦,而自己也会不那么方便舒适。

高国兵不是很赞同,但高明程已经找了宾馆了,于是也不再多说什么,只说道:“那今晚到家里来吃饭。”

“行!我办完事,就带多美过去。”这回高明程应下了。

于是出门去,他看到大厅里有人在那里哭诉着什么,有民警在旁边询问和记录,似乎是有什么案子发生了。

这个案子不归黄大志管,因此黄大志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低着头正在写画着什么。

高明程走了过去,低头一看,发现黄大志是在绘画,画的人有些面熟,他辨认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是小宋。

呃,若非他是先认识小宋的,那么是真的认不出来啊!

“大志,你出来一下。”高明程说道,这里人多眼杂,不是说话的好地方。

“哎。”黄大志应着,他早就知道高明程来了,现在看到高明程来找他了,还有些高兴。

两人走了出去,寻了一处隐蔽的角落站着。

高明程环顾四周,发现无人后,这才从随身背着的包里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

他笑着将手表递给黄大志,说道:“劳力士,国外的货!你猜要多少钱?”

黄大志看到那手表时,眼睛就瞪大了,他从未见过这么新奇奢华的手表。

他的手腕上,也戴着一块半旧的庐山牌手表了,这是他从同事那儿买的,只花了二十块。

如今成了协警,没有手表可是不行的,因此黄大志是忍痛买下这块手表的,但有了手表后,他发现的确方便了很多。

“多少钱?”黄大志接过那块劳力士手表,心扑通扑通跳着,他已经预感到这块手表肯定很贵了。

国外的货呢……得好几百吧?

黄大志撑大了胆子想着。

“一千三百多!这表昂贵,以后还会更值钱,你好好收着,私底下赏玩就好,别被人发现了。”高明程把配套的盒子也拿了出来,让黄大志装好。

当黄大志听说要一千三百多时,整个人都僵住了,手想哆嗦,却又不敢,生怕手里的手表一个不小心就掉在地上了。

他连忙把手表还给高明程,不肯拿着了。

高明程又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笑着说道:“你那块是送给你的,这块是我的!也是劳力士的!”

“我在羊城时,把黄金卖掉了,我和你说一说这买卖的过程和价钱。”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轻声把事情的经过都说了一遍。

然后又说道:“最近几年,黄金应该都是这个价。你自己可以琢磨琢磨找个机会卖掉一些。你最好是一点一点的卖,省的一下子得钱太多,会被人盯上。”

高明程知道这些道理,但他还是一次性出手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在羊城久留,只要人走掉了,那就没啥事。

他会这样做,也是因为自身有底气,即使被人盯上,那也不怕。

但黄大志的身手逊色于他,自然得走更稳妥的路子。

对于这些,黄大志的确一无所知,甚至不敢故意去打听些什么,生怕被人察觉自己当初偷拿黄金的事情。

听了高明程所说的经历后,他原本一片茫然,就瞬间有方向了。

他把手表还给高明程,说道:“这表太贵重了,我不要,你还是拿回去吧。”

高明程无语了,说道:“你连更贵重的黄金都送我,我送你一块手表又怎么了?你是想让我把黄金还给你?”

黄大志闻言,立即摆手解释:“不是的,不是要你还。”

把黄金给了出去,黄大志从未后悔过。

钱很好,但有些朋友更重要!

如果没有高明程,他这会儿还在军岭的田地里埋头干活呢!

家里的人老的老,病的病,生活全无一点希望。

而现在,他看到了希望。

“我只是……反正我也不能戴……”黄大志解释着。

高明程笑道:“难道我能戴?这表昂贵,村里人没见识,是认不出来,但我哪里舍得戴着它干活?我这块我也是得先收藏着,等以后条件合适了,再拿出来戴!”

“你别看一千三很贵,等以后它的价钱更贵,你有钱都未必舍得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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