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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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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以为主公治下可行‘平赀’之法,按民户富贫之分,统田亩数目,亩收一斗,再另调户税。”

诸葛亮向刘备拱手,说道:“行平赀之法,富者多缴,贫则少缴,申以厉法,百姓可有所得,豪强不敢违法。行官山海之策,赋税多出,府库当可充实,以供军资。”

平赀,户调制度的关键所在。即核查百姓的资产多寡,按照贫富差距,划分出下、中、上百姓的家资,富裕者多收,贫穷者少收,从而达到打击豪强的地步。

当然租户制仅是诸葛亮税收制度中的部分,诸葛亮对于豪强、士族的遏制手段更为高明,如诸葛亮之前强调的蜀锦。

将蜀锦属于是三国时期的奢侈品,平头老百姓买不起,唯有霍峻、糜竺、关羽等军功贵族,或是地方豪强、富商购买得起。

将蜀锦官营,则是意味着豪强购买奢侈品蜀锦,则是变向地向武汉缴纳高额税收,而不伤及普通百姓。

这便是诸葛亮与曹操的最大不同,也可以说是齐法家与秦法家的政治理念的不同。

齐法家手段温和,利用经济手段去为国家获取利润,如管仲开设妓院、诸葛亮国营化蜀锦。

秦法家手段粗暴,利用行政力量重农抑商,强迫百姓缴纳赋税,或是拆分户籍。

当然诸葛亮将蜀锦国营化,注定会得罪蜀地的士族、豪强。不过这都是小事,有得有失,增补有损,这是自然法则。

强干弱枝

《汉纪·昭武帝纪》:建安十九年,中祖诏:“益、梁、扬、荆、徐、交六州,收田租亩八升,户出绢三匹,绵三斤,平赀民户富贫,他税不得擅自兴发。”

南汉新鲜出炉的户调制,并非诸葛亮独自一人所思,其中亦有霍峻、庞统、法正等人的出谋划策。

‘收田租亩八升,户出绢三匹,绵三斤。’仅是南汉户调制的其中的部分内容,并非所有百姓都这般缴纳赋税,而是达到某种资产下,或是户口人数达到某种标准下,才需要如此缴纳。

在霍峻的建议下,分为九等贫富,上上户缴纳五匹绢,五斤绵;下下户缴纳一匹绢,一匹绵……且边远地区,孤寡老人,亦有不同的赋税制度待遇。如此安排下,尽量做到了取富补贫,让贫少缴赋税。

至于租庸调制中的‘庸’,今时征战频发,自然没有施行‘庸’的必要。

总体来说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特殊性,诸葛亮与众人制定的租调制,已是较符合南汉的版本。

当然这也非永久版本,如细则中诸葛亮取消了车马税,便是为了帮助南方各州商业的繁荣。等商业繁荣起来,便会重新加入车马税,另增税收。

在有户调制细则下,刘备迅速通过,并让王粲草拟诏书,颁布往六州郡县。

税法的敲定,不代表诸葛亮提出的政策都有人同意,采取国营化蜀锦,必然招致蜀人的反对。

尚书仆射张松,起身出列,说道:“启禀殿下,军师之语,松不敢妄同,前汉官营盐铁,其所鼓铸铁器,大抵多为低劣之物,百姓难以为用。”

“如铸镰刀,刀刃钝弊,割草不痛,百姓耕种艰难,为之苦矣。亦或是官盐,多掺泥沙,百姓以重钱买下盐,官商勾结,苦不堪言。”

“今为军费计,盐铁勉强可为官营,以充军资。然蜀锦不然,其非盐铁必需之物,若官吏弄虚作假,上遮下掩,致使蜀锦低劣,品相呆陋,达官显贵,安会买之?”

“曹操治下陈留襄邑,自秦汉以来织文名著中原。军师妄图官营蜀锦,以蜀锦流通四方,获取钱资,以充军实。如此之举,怕是难成,将会徒废钱资,又伤百姓之心。”

说着,张松心中暗自冷笑,拱手说道:“主公若恋蜀锦富贵,可收蜀锦售卖之税,以充国用。官营之下,松恐助长私买襄邑织文之风。”

“这~”

刘备露出迟疑之色,张松说的那番话,不难理解。

天底下并非只有成都生产蜀锦,在中原陈留地区有著名于世的襄邑织文。甚至巴蜀地区的织锦技术来自中原地区,到了东汉时期蜀锦才开始渐渐在市场上冒头。

如果采取国有化蜀锦,导致蜀锦质量下降,无人购买,除非紧闭国门,禁止中原的锦帛流入南方,蜀锦才能占据南方的市场,榨取士族、豪强的赋税。

不然的话,蜀锦根本做不到榨取豪强的资产。甚至会因蜀锦质量低劣,让人走私中原的织文。毕竟蜀锦又不是石油,没了蜀锦,士族、豪强活不下去。

诸葛亮抚扇而笑,说道:“永年何出官营会使蜀锦品相低劣之语?官营、私营皆为人营,其中蜀锦低劣、精美在于经营之人是否多谋尽心,如无知小儿理之,纵万贯家资,亦有山穷水尽之日!”

“亦或是以国喻商,丞相经营朝政,有如萧何供给军用,使军资无缺。亦犹如田汾者,中饱私囊,利己不利公。故经营之本,在于人,而非官、私之上。”

说着,诸葛亮对着众人,笑道:“至于私营可得利,官营仅有俸禄,为何不可取官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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