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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略一沉吟,改口道:“你还是睡床吧,我睡这个。”

“我睡吧。”庄奕没有得寸进尺,事实上,他根本没有妄想和小耳朵睡一张床,“把它支在你屋里,好不好?”

这句“好不好”带着点撒娇恳求的意味,他语气本就柔和,如此一来更添可怜,寻聿明听着心里一酸,好像自己是个始乱终弃的混蛋,愧疚之情源源不断涌上心头,点头道:“嗯,你支吧,我拿两床褥子。”

他仓皇进屋,埋头在没有几样东西的壁柜里,“翻找”半天,拿出两床毯子和一张窄窄的褥子。庄奕投了抹布来,擦干净行军床,把厚毛毯折叠铺在上面,然后盖上褥子和床单,放下枕头、被子问:“你想我朝哪边睡?”

行军床和写字台平行着,刚好与寻聿明睡的弹簧大床摆成一个直角,假如庄奕头朝前,则看不见寻聿明,若是庄奕头朝后,便离着寻聿明太远。

“随便你吧。”寻聿明说完,余光悄悄看见他把枕头放在了靠弹簧床边的位置,这是离自己近却看不见自己的姿势,心里不知怎么忽然安定下来。他才发现,原来自己是怕被他看着的。

庄奕安置好洗漱用品,又去阳台和小厅里检查一圈,确定门窗锁紧之后,进来道:“去吃饭吧?”

寻聿明准备有饼干,但他一来势必不能跟着自己凑和,只好随他出门打点五脏庙。庄奕对这一带很熟,两个人也不开车,沿着学校湖边的石子路向三门町方向溜达。

这个时间学生们刚下课,校园里熙熙攘攘,有不少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约着去打球,也有花朵一样的女孩子三三两两去打饭。两个人经过露天操场,一只篮球在空中划了一道弧,好巧不巧正砸向寻聿明。

“小心——!”

场上的几个男生纷纷望向这边,纵然插翅却也救不及了。

庄奕却不着急,左手顺势勾住寻聿明肩膀,向自己怀里一带,躲开了冲击。那篮球在他右手里打个旋子,便化解掉力道。他又反手托住篮球,向前轻轻一踮脚,隔着不算高的铁丝网将球投进了远处的篮筐。

男生们见状,有的鼓掌叫好,有的吹口哨赞叹,甚至有人喊他来打一局。庄奕一一婉拒,回头冲走神的寻聿明微微一笑,“想什么呢?”

方才的场景,让寻聿明想起当年庄奕在红衣队打球时的风采,在玫瑰碗的战场上,他也是这般从容不迫,哪怕比分落后于人,哪怕比赛只剩五分钟结束,他仍是那样漫不经心的姿态,随手勾走别人怀里的球,一阵风似的卷到达阵区,用一个轻轻巧巧的六分tou力挽狂澜。

全场掌声雷鸣,队员们发狂地喊着他的名字,认识的不认识的一齐拥上来抱他,他却指指台下的自己,耸肩笑道:“嘿,我可是有家室的人。”

寻聿明回过神,唇角挂着一丝微笑,走出校门说:“我想起以前你打球的时候,转眼都那么多年了。后来,你再没碰过橄榄球吧?”

他说的“后来”是指开罗车祸之后,回忆起不愉快的往事,庄奕倒也不觉得可惜,表情看起来很轻松,“人还是要往前看,我不打职业球赛,是因为我本来也没那么大的好胜心。我的脾气你还不了解?这辈子也没太多野心,只想当个散淡的人。”

所以他参与各种竞技运动,却都只是玩票,工作从不侵占生活,活得闲适惬意。

这点与寻聿明恰恰相反,他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毕竟寻聿明所剩时间有限,他又是倾其所有也要登顶的人,见过山巅的风采,怎甘心再屈居于山脚。

人的一生何其短暂,宇宙光年又何其漫长,一个人来过又离开,总要给世界留下一点刻痕,否则就像恒河中的一粒沙,终于被历史的车轮抛在身后,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中。

“我们这算不算性格不合?”他问。

庄奕将他领到一条老街上,两边是鳞次栉比的苍蝇馆。他一概过门不入,最后走进一家挤在角落里的小店。老板娘扎着红围裙,眼窝凹陷,黑黑瘦瘦,满口的闽南腔调,看见庄奕笑得两只眼角都是鱼尾纹。

“阿姨,给我们做点好吃的,”庄奕也不点菜,随着老板娘上。“不要辣,我们家这个胃不好。”

寻聿明脸一红,跟他走石梯登上二楼,坐在窗边的一张小木桌前,老板娘已将肉燕、鱼丸、牛肉羹还有其他几样小吃端上来。庄奕把碗里他不爱吃的姜丝捞出来丢进垃圾桶,推到他跟前:“姜丝煮的汤暖胃,你先垫垫。”

他还没回答自己的问题,寻聿明舀了一勺羹,抬眼悄悄觑他。庄奕察觉到他的目光,拿起剪刀将爆浆鱿鱼烧剪成小块,道:“你觉得什么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最好?”

是一模一样,性格习惯都相似的在一起好?

还是天差地别,喜好脾性不同的在一起好?

庄奕又将新上来的沙茶面端给他,寻咽下一口芝士裹着的鱿鱼,道:“我不知道,可能各有各的好,也都有不好吧。”

况且他谈起性格不合,是想让庄奕知难而退。

庄奕却笑道:“其实两个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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