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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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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钢。被盾牌的主人精心打磨,明晃晃的几乎可以照见对面的人影。

走在盾牌手之后,则是两千多弓箭兵。分成前、中、后三排,每排相距十余步,一边走,一边在领军郎将的指挥下,慢吞吞地调整着弓弦。跟在弓箭兵身后,则是两队长槊手和一队陌刀手。规模各有八百余人,单独结成了三个锥形阵列。

李嗣业本人就站在陌刀队前方正中央位置,头戴一顶镔铁盔,盔沿微微上翘,形成一个优雅的圆翼。圆翼之下,是一个黑漆漆的面甲,上面用簪花工艺敲打出一张金刚脸,怒目圆睁,红唇翻卷,看上去极其威武。面甲之下的脖颈,则被一层链子甲和一层皮甲牢牢护住,与下方的胸甲浑然一体,中间找不到半点儿过度的痕迹。而整个胸甲则又由几片不同的甲叶组成,如荷花瓣般彼此扣在一起。既能为铠甲的主人提供可靠的防护,又尽最大可能保证了铠甲下身体的灵活性。胸甲正中,则为一面亮闪闪的护心镜,遮住整个小腹。连在护心镜下的,是几片犀牛皮战裙,遮盖起护腿甲、护胫,和包铁战靴的上边缘。

跟在李嗣业身后的陌刀手们,几乎与他做相同打扮,皆是全身重甲。将领与普通士卒的唯一区别在于盔缨的颜色。李嗣业的盔缨在阳光下呈华贵的深紫,统带不同兵种的核心将领盔缨发蓝,直接控制一团士卒的校尉则头顶深红色盔缨。旅帅们的盔缨为绿,队正们的盔缨为灰,伙长和普通士卒站在一起,混同为一片耀眼的洁白。只有敌军的血液,才能给他们染上颜色。

如此厚重铠甲,与手中精钢打造的长柄陌刀加在一起,至少有六十斤分量。整个陌刀阵却能紧跟前军的节奏,寸步不落。只见他们踩着鼓点,不紧不慢地向敌军迫近,每向前数步,铠甲上的光芒便又明亮一分。刀刃处反射出来的日光亦更为耀眼。

说来也怪,见到唐军挥师冲阵。对面的大食人反而又吹响了收兵的号角,“嘟嘟嘟嘟,嘟嘟嘟嘟”角声中充满委屈与不甘。在将所有活着的武士撤回本阵的同时,然后立刻开弓放箭,抢在唐军靠近之前,将自家军阵百步之内范围,硬生生射了一地鸡毛。

“大食到底要干什么?”薛景仙此刻心里对敌军已经没有了半分畏惧,一边目送着自家前军大步压向战场中央,一边小声向王洵请教。

“我哪里知道!”王洵也是满头雾水,“先是无聊的要求单挑。单挑占不到便宜,就直接群殴。群殴捞不到好处,就想混战。等两军真的该接战了,他奶奶的,又缩了回去!”

“估计双方对规矩的理解不一样吧!”薛景仙皱着眉头嘀咕了一句。心中总觉得能把铠甲兵器打造到如此精良地步的大食人,应该不像王洵描述的那样龌龊一般。然而对方此刻的表现,又令他着实找不到为之辩解的词汇。

由于前军尽数为步卒,所以推进的速度并不快。战场中厮杀的大食武士有充足的时间撤回本阵,而在混战中逞足了威风的李元钦、赵怀旭和宇文至等人,则不紧不慢地割下地上尸体的头颅,彼此招呼着,让开李嗣业所部前锋的攻击路线,绕向本军的两翼。

“等会儿咱们也要冲锋么?”又看了片刻,满头雾水的薛景仙终于想起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凑到王洵耳边,略带点儿惭愧地追问。

“你不想冲?”王洵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发问,“这种机会可是不多。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那我一会儿跟在你身边!”薛景仙挥了会手中刀,大声点头。“傻子才蹲在后边看热闹呢!”

敌军人数众多,装备精良,看上去还训练有素。可怎么看,薛景仙都不相信自己一方会打输。比起安西军来,大食人身上缺少一种东西。到底是什么,薛景仙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他却清楚的知道,如果自己不趁机砍下几颗大食人的脑袋来换取功勋,这辈子肯定都会追悔莫及。

男儿何不带吴钩!此番安西之行,值!

壮士 (二 上)

壮士 (二 上)

望着远方伴随着鼓点节奏缓缓推过来的刀丛,大食圣战东征军主帅艾凯拉木忍不住在心中暗暗叫苦。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无论如何都不想在这个时候,领军跟大唐争锋。东方有句格言说得好,‘如果你想打赢一场战争,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第一,要掌握有利时机。第二,要占据有利地形。第三,将领和士卒,国王和臣子们齐心协力!这三个条件重要性依次提高,特别是第三条,乃是重中之重!’ 而现在他手中的这支圣战军,却任何一个取胜的条件都不具备。(注1)(注2)

论时机,眼下大哈里发艾布﹒阿拔斯缠绵病榻,随时都可能亡故。第一继承人曼苏尔﹒阿拔斯威望不足,难以令首相和群臣信服。军队最高指挥者大艾米尔穆杰希德心灰意冷,沉迷于从西方传来的一种特殊饮料,终日精神恍惚。若不是教法官贾布里勒大人联合当年追随哈里发一同发动叛乱,驱逐了倭马亚家族的若干老兄弟们苦撑局面的话,整个帝国几乎要分崩离析。(注3)

论地形,坦叉始罗附近河谷众多,丘陵林立,根本不适合骑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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