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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节(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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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手叫过十几名自己的嫡系手下,“赵大元、杨昊、史怀义,你们几个,各带一伍弟兄,四下加强警戒。待会儿若是发现有人敢不服从命令乱跑乱动,直接射杀!”

“诺!”几名低级军官齐齐拱手,大声回应。

被点到的都是见过血的老兵,原本就不怎么合格的伪装一去掉,浑身上下立刻杀气毕现。商队中立刻出现了一阵混乱,无数双眼睛抬起来,错愕地看向了队伍中央。

那是“李记”大掌柜所在。虽然这些天来,此人很少露面。但那身雍容华贵之气,还是给商贩们留下的极为深刻印象。

然而,令大伙更惊愕的事情出现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李记”大掌柜却冲着姓王的护卫头领,诺诺拱手。正当大伙迷惑不解的时候,几名身材魁梧的“家将”从李记大掌柜身后的骆驼背上,扯出了一面旗帜,迎风抖了抖,骄傲地挑过了头顶。

“唐”红色的大字,黄色的旗面,边缘缀满了流苏,在太阳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多日来压抑于众人心头的谜底终于揭晓。不知道为何,几乎所有人在此刻感到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惊讶,而是发自内心的激动于骄傲。王洵和宇文至事先做出的预防手段全部落空,商贩们先是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伸出手来用力揉眼睛,然后猛然间爆发出齐声欢呼。

“噢!”

“噢!”

“大唐!”

“大唐!”

这个远在数百里之外故国虽然不尽如人意,此刻却使得离家在外的游子们心中充满了骄傲。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行走于陌生的国度,无论面对多少危险和挫折,却始终能挺胸抬头。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在陌生的地域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的祖先,自己的文明。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属于李家。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是一个朝廷。

他属于所有挚爱着他的儿孙,所有以他为荣,为他奋战的黄色面孔。他是所有中原游子心中永恒的图腾。

感觉到那欢呼声中得崇敬,护旗的兵士挺直身躯,尽力将旗杆挑直,挑高,挑高。

起风了。

金秋的风吹过来,将旗面吹得猎猎做响。

砺锋 (二 上)

砺锋 (二 上)

西域的秋风,吹得四野一片金黄。

天更高,云也更淡。曾经齐腰深的牧草都被风吹得倒伏下去,没有力气再站起来。露出附近平整空旷的大地。

这是天生给男儿放歌纵马的所在。每次看到它就令人神清气爽。特别是坐在一头汗血宝马的雕鞍之上,周围簇拥着数千弟兄的时候,更是不由得你不豪气干云。

半天云的大当家阿尔斯兰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的人。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附近清一色的牛皮硬铠,清一色的大宛良驹,足足一千五百余名弟兄,个个红光满面。这都是他阿尔斯兰的手下,他纵横河中的本钱。如果丝绸古道上的买卖能像最近这般继续红火上半年的话,阿尔斯兰相信,附近某座大城,就要换了自己当主人。

也不怪他气焰如此嚣张,最近半个多月,这支绰号叫做半天云的马贼,的确赚了个盆满钵圆。丝绸古道南线被大食溃兵人为给破坏掉了,往来商贩们只好绕行北线。而半天云的势力范围,刚好覆盖了药刹水拐弯处这数十里绿洲,商贩们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地方。

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连续十多天下来,阿尔斯兰带着麾下弟兄,日日出击,日日都满载而归。丝绸、茶叶和珠宝等物在东西方的巨大差价,导致往来商贩们个个们都将骆驼背上的行囊塞得满满当当。而在阿尔斯兰手里,这些商人无异于一头头送上门的肥羊,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当货物落到了阿尔斯兰手里后,很快就会通过一个便捷的渠道,以极其低廉价格销售给附近的城主、国主、和总督们。为他换回来大把大把的金币和粮食!有了钱和粮食,就意味着能招募更多的弟兄。有了更多的弟兄,就意味着能吞下更大的肥羊。吞下的肥羊越多,半天云的名气也会变得越响亮。名气越响亮,则在河东一带越吃得开。不但穷困潦倒的牧民会主动前来入伙,就连肩负维持地方安宁的国主、城主和总督们,也会悄悄地伸来友谊之手。准许马贼们在他的城中设立窝点,销赃、打听信息,购买铁器、粮食和战马,反正只要不公然在城里动刀子,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儿。

当然,这个友谊不是无任何代价的。在“朋友”需要的时候,马贼们必须两肋插刀。比如在“朋友”不方便出面时,替他做掉某个人,某个家族。或者在朋友与别的势力发生冲突时,作为雇佣军突然出现在敌对势力的后方。偶尔马贼们还需要干点儿本职工作,到朋友指定的地点去制造几场耸人听闻的流血事件,然后在朋友带领军队来时,丢下几具尸体迅速被“击溃!”。这样,“朋友”就会因为做事得力而受到其更高层主人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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