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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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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是不愿放过,当然不是说要诛九族,毕竟若是如此,杀着杀着不就杀到皇帝老儿自己一家头上了?

但屠城是必不可免了,恰好那时王仙芝与当代剑神李淳罡大战归来,也不与皇帝废话半句,直接从从城外杀到城下,将城主尸体送回城内,再从城内杀到城外,如此来来回回杀了三趟,最后一次,杀到了离东越皇帝王帐才三十步之遥,杀得世代作为东越禁卫军的东越剑池精英死绝,王仙芝以一人之力逼迫皇帝订立城下誓约,这才成了那个春秋时在东越独立鳌头的武帝城,越老越通玄的王仙芝雄踞东海,傲视江湖,真正无敌于天下。

最后离阳王朝一统江山,打下一份前无古人千秋伟业的老皇帝曾亲自赶赴武帝城与王仙芝有一席密谈,一个是天下共主的帝王,一个是号称可杀陆地神仙的匹夫,世人只知这两位相谈甚欢,既没有天子一怒,也没有那匹夫一怒,这之后哪怕武帝城私杀传首江湖的赵勾人士,朝廷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今王仙芝已经极少与人交手,世人已经不奢望有人可以打败这位自负至早生五百年可与吕祖论生死的武夫,新剑神邓太阿,青衣曹长卿,这些个传奇人物,在武帝城,也只是争到一个不败而已,众人便已奉为天人神明,一般高手都不配见到王仙芝,更别提要王老怪双手对敌。那么以人力证天道的王仙芝本人,真要杀人,便是陆地神仙,只要不曾飞升,恐怕在王仙芝面前都悬。

老头儿走到巍峨城门,一同入城的江湖人个个高人风度得没有边际,不是那髦身朱发铁臂虬筋,感觉打个喷嚏都能把人吹飞,便是卓尔不群,身佩神兵利器,好似放个屁都可让整座江湖说是香的。

老头儿与劣马一匹,各自饥肠辘辘,实在是寒碜。关键是这老头儿入城前,故意放慢了步子,让一位大袖华服的妙龄女侠走在前头,一边盯着她左右摇摆风韵摇曳的两瓣挺翘屁股蛋儿,一边掏出一把象牙梳子,梳着自己那一头杂乱如茅草窝的灰白头发,衣衫考究昂贵的貌美女侠既然胆敢独自来武帝城,肯定不是那只会琴棋书画女红的寻常大家闺秀,察觉到身后眼光,她转头一瞪眼,可见到是个牵着匹比骡子还不像话的劣马的糟老头,也就不再计较,冷哼一声便径直入城。

老头儿自顾自说道:“要是俺家公子和温华那小子瞧见了这小娘子,公子该又要骗温华的钱了吧?”

入了城,老头沿着中枢主城道一直前行,直到可以看到那座城中城的墙头,才在路边酒摊坐下,将钱囊里铜钱一股脑儿倒在桌上,咧嘴笑道:“小二,来壶上好黄酒,替俺煮上一煮。”

店小二自恃是武帝城的当地人,从来不看不起那外来武夫,更别提是这样个老家伙,没好气白眼道:“这点铜钱,换一口黄酒都勉强。”

老黄憨憨笑道:“不打紧,一口便一口,赏个碗口小些的碗,也就当作是一碗酒了。”

说完,不理会店小二眼神,抬头望向城头,轻声道:“公子,风紧,可这回老黄不扯呼了。”

两座江湖

轩辕青锋,青锋,真不是一个喜庆的名字啊。

徐凤年与轩辕世家新家主同乘一船驶出龙王江,看架势这娘们是要送到大江才罢休,明面上起码做到尽了地主之谊,牯牛大岗的家主位置还没用她那屁股捂热,这便早早入戏啦?徐凤年倒也不反感她的送行,毕竟这趟离开有些仓促,许多事情没来得及说,或者讲得过于空泛,当下就坐在船头一边吃山楂一边与轩辕青锋往细了说去,轩辕青锋几乎是有求必应,很有当牵线傀儡的觉悟。大概是当年元宵灯市跟温华一起被这泼辣娘们给拾掇得惨了,这会儿见她唯唯喏喏没有违拗的温顺神态,徐凤年还真有点不适应。当年温华虽说挎了柄不伦不类的木剑,练的却是贱术,尤其是跟世子殿下狼狈为奸后,剑法依旧稀里糊涂,贱术已然大成,像过街老鼠被轩辕青锋恶奴撵了半天后,被她踩在地上还嘴硬,说啥也就是老子好男不跟女斗,否则你这体型,老子一只手就能削你十个!那时候还是人生如意的轩辕青锋冷笑着让人放开温华,然后用马鞭把这位木剑游侠从头到脚给削了七八遍,两人被老黄拖走后,徐凤年差点能认出温华,足见轩辕青锋下手有多狠,那以后,温华天天就想着哪天剑道大成扬眉吐气了,一定要去徽山把她打得屁股开出花来,拿木剑啪啪啪往死里打,每次说到这里,温华都会含情脉脉凝视着细皮嫩肉好似女子的徐乞丐,世子殿下给瞧得浑身鸡皮疙瘩。

“那姓温的。”

轩辕青锋明显停顿了一下,约莫本意是附带浪荡子之类的评语,只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偶遇的色胚乞丐冷不丁变成了天下最权势藩王的嫡长子,按照常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与北凉世子一同做下三滥勾当的年轻男子,想必非富即贵,十有八九在打着弱冠游学的幌子在北凉以外晃荡。于是轩辕青锋询问了一个情理之中的问题,“是一位挂剑游历诸州的世家子?”

徐凤年只是捧腹大笑,没有言语解释。笑够了后,慢悠悠吃着山楂,吐出几粒细核,看似漫不经心问道:“你们徽山有个叫袁庭山的刀客,据说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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