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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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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吗。每次坐三狗子这摩托车,那就是腾云驾雾的感觉。因为车速很快,每次越过坑洼之处,几乎能够将人从车上给抛起来,这不是腾云么?另外,三狗子的摩托车款式虽然很土,但是他自己改装过,排量很大,所过之处,总是带起浓浓的烟雾。

如果不是隋戈身子骨硬朗,坐这么一回摩托车,骨头都会被震散架。

三狗子跟隋戈同年,也是从小长大的朋友,他的本名叫“尚大学”,因为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厚望,所以取了这么一个“上大学”的好名字,不过尚大学却连高中都没上,初中没毕业,就干上了买卖山货的生意,倒是赚了一些钱,不过都让他折腾在摩托车上了。

突突~

摩托车终于熄火。

停在了白色围墙的中式庭院门口。

这地方,就是涌泉村“首富”的府邸,也是隋戈的家了。

别以为中式庭院就代表品味,老地主之所以修这么一个庭院,其实就是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一直都羡慕着那些大地主们过的日子。后来老地主通过狗皮膏药发家致富了,于是就找人修建了这么一个“地主庄园”。

俗,真的很俗。

车停稳之后,尚大学对隋戈低声说道:“衰哥,啥时候你请我喝喜酒啊?”

“喜酒?啥喜酒?”

隋戈纳闷道,“我在学校连个正式女朋友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喜酒了,我看你应该快了吧。”

“我哪能呢,没钱没地位的。”尚大学说道,“倒是你,现在家里面就有一位了,让人羡慕啊!”

“家里有一位?”

“嗯。不说了,今天还有几趟货要鼓捣,等会儿你自己就看到了。”尚大学满脸艳羡的神情,发动摩托车嗖地远去。

隋戈走向庭院大门,一边走一边喊道:“爷爷——爷爷,我回来了!~”

若是往常,只要隋戈这么一叫,老地主就会拄着拐杖走出来。今天喊了两声,却是不见人影。

“难道这么早老地主就去赶集了?”

隋戈心想道,本来还想给老地主一个惊喜的,谁知道这老头居然不在家。于是,隋戈只得埋着头去掏钥匙,准备自己开门进去。

摸出钥匙之后,隋戈看也没看,伸手就去摸铁门的锁,谁知道锁没有摸到,却摸到了一只光滑柔嫩弹性十足的小手。

鬼吗?

隋戈心头一惊,下意识地将手缩了回去。

这屋子除了老地主,不可能还有别的人啊,那不是鬼是什么。

虽然小小地被吓了一下,但如今隋戈也算是艺高人胆大了,很快就镇定下来,眼睛往铁门里面看去:

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站在铁门里面,穿着一件花布棉衬衫,一条灰色裤子,再加一双黑色小布鞋,扎着马尾——标准的村姑打扮,她看着隋戈,一脸娇羞,满身都是秀气,说不出的清丽可人。鹅蛋脸,一双眼睛极是灵动,像是山野灵气凝聚而成的。

不得不说,这位娇俏的小姑娘又给隋戈同学生动地上了一课。

隋戈再次意识到,自己的审美水平还是不够成熟啊。

大都市当中,娇花点点,这村野之中,同样有空谷幽兰啊。

村花,一样可以美丽的绽放啊。

想当年,西施姑娘,不也是某个小渔村的村花么。

难怪刚才尚大学说什么“羡慕”的话,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小姑娘吧。

“你是……隋大哥吧?”

就在隋戈同学浮想联翩的时候,铁门内站着的小姑娘忽地开口问道。

“你认识我?”隋戈奇道。

“嗯,我看过你的照片。”小姑娘说道,俏脸又生出了两朵娇羞的红云。

“快进来吧。”小姑娘打开了铁门,对隋戈说道,“爷爷一早就去山上的药田挖药了,可能还要过一阵子才会回来的,你先进屋吧。”

隋戈听这小姑娘的语气,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呢?

仔细一品味,才发现她好像把隋戈当成了客人,而她自己却俨然成了主人似的。

不过,隋戈倒是不介意,拉开门走了进去。

进门的时候,一只鹅黄小鸡仔冲了过来,险些被隋戈一脚踏扁。

“咱家什么时候养鸡了?”隋戈疑惑道。

老地主好像从来都不养鸡养狗的,家里面的鸡蛋,全是用狗皮膏药换回来的。(老地主喜欢光进不出,所以能换回来的东西,他从来不舍得花钱去买。)

“是我……养的。”小姑娘有些怯生生地说道,好像犯了什么大错误似的。

“没事,养点鸡仔好,以后有鸡蛋吃。”隋戈赶忙说道,这小姑娘,就是人见人怜。

隋戈进屋之后,小姑娘便忙着给他泡茶、倒水,还真是把隋戈当成了客人。

呆了一阵,隋戈越发觉得不对劲啊。

老地主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从小到大,有没什么亲戚、亲人出现过,怎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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