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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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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爷真想要,九百两黄金好了。”

王爷笑道:“得了吧,谁肯花九百两黄金买一只鹌鹑?”

王成不再说话,抱起鹌鹑,转身欲行。

王爷急了,忙道:“好啦好啦,别走,给你六百两,愿意卖就留下鹌鹑,不然就算了。”

王成目视店掌柜,见他仍不做声,心想“六百两已经不少,做人不能太贪心。”于是说道:“好吧,六百两,成交。”

王爷大喜,命账房送上六百两黄金,足足有一大包裹,王成留下鹌鹑,喜滋滋拿着金子辞别。

回到住处,店掌柜埋怨道:“你怎么如此性急?再还一下价,八百两黄金不就到手了吗?”

王成笑道:“六百两实在不能算少,就这么着吧。掌柜的,这次能够发财,您老功不可没,我把黄金放在桌上,你想要多少,随便拿。”

掌柜摇头道:“小老儿不贪图钱财,黄金得来不易,你自己全留着吧。”

王成不肯吃独食,坚持要分金子给店掌柜,掌柜死活不要,最后被逼无奈,只收了几两饭钱意思意思。

王成整治行装回归老家,盖楼买田,夫妻两辛勤劳作,日子越过越好。老婆婆在王成家住了三年,终因思念原野中无拘无束生活,最后归隐山林。

第四十回 青凤

耿去病,太原人,为人狂放极有胆略,不惧鬼怪。家道中落,寄居在大伯家。住宅渐渐荒废,常有怪事发生,半夜屋门无人自开,里面不时传来人语喧哗,近前查看,却空空一个人影也无。

这一天夜晚,住宅又传来阵阵欢歌笑语,耿去病心想“莫非有狐妖?且去瞧瞧。”独自一人来到院中,只见楼上灯火明灭,寻思“三更半夜,是谁在此胡闹?”悄悄登上楼梯,戳破窗纸偷窥,只见屋内点着两根巨烛,照得满室生辉,亮如白昼。一张圆桌上摆满酒席,四个陌生人欢聚畅饮,谈笑风生。其中两人年纪较大,约四十左右,是一对老夫老妻。另有一名少年,二十上下,十分俊俏,他旁边是一名十五六岁女郎,弱质纤纤,也是面容姣好。

耿去病瞧得稀奇,大叫一声,推门而入,笑道:“不速之客,不请自来了。”这么突如其来一声暴喝,屋内四人都吓了一跳,脸上纷纷变色,两名女子连忙跑进里屋躲避。那老翁骂道:“来者何人,竟敢擅闯民居。”

耿去病笑道:“说得好!这里本是我家,尔等居然鸩占鹊巢,这一点我暂且不追究。但是你们在我家大吃大喝,见到主人前来,居然不邀请我入席,是不是太吝啬了?”

老翁凝目打量眼前男子,沉声道:“你不是主人。”

耿去病道:“我乃狂生耿去病,主人之侄。”

老翁致敬道:“久仰大名,请坐下喝杯薄酒。”

耿去病半点不推辞,拉过一张椅子坐好,问道:“老先生高姓大名?”

老翁道:“小老儿姓胡。”又指了指那少年,道:“这是犬子孝儿。”

耿去病点点头,问少年“兄台多大了?”

少年道:“十九。”

耿去病道:“我比你大两岁,倚老卖老称呼你一声贤弟,不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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