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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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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我不是!”叶枫说完甩身就走,脚踏疾风步,就如同一阵风袭过,叶枫的影子都找不着了。

顿时旁边几个侍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叶枫的速度真的可以用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

“好快的速度!好身手啊!”

这几个词语顿时出现在他们印象中,当然也成为以后,他们汇报给关家上面人的成词。

……

本就是深夜,叶枫随便找了一个小酒店就住下,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而且叶枫在叶枫丢给了小二一个金币之后,店小二不仅送来了两套紧身黑色劲装,还喊来一个脂粉渲染的三十来岁的女人。

吓得叶枫连忙示意不需要。

但是也不得不说,小二聪明,还有金临城的酒店的质量,这随便找一家,就堪比水墨城高等了,而且消费价格还便宜。

一觉醒来,天刚蒙蒙亮叶枫就醒来,而当他走出旅店时,乍然眼前一亮。

虽然他刚刚亮,但是旅店的外面已经是车水马龙,所有店面基本都以开张,百姓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不亏是一级大城,道路好宽敞!”

与水墨城比,金临城的街道要明显大一倍,而且地面上都铺着红赤色的石砖,看上去整体感很舒服。

花了点小钱,叶枫打了一件百斤重的铁沙衣服,至于其他负重叶枫没有再穿,负重训练已经没有必要再加强了,因为他已经是一个武王强者。

在天炎王朝,算得上号上人物的武王,虽然武王强者在天炎王朝少说也有三位数,不过武皇强者,真没几个,人们所知道的,一只手就可以数出来。

“老板,你这有稀有金属吗?”

“有稀有金属吗?”

“……”

金临城何其大,叶枫就算以步行,没有一天时间是走不完的,不过叶枫去了十几家兵器店,没有一家有稀有金属,最好的也是精铁。

也可以说,就算有高于精铁的金属,也不会轻易的卖给叶枫!

叶枫皱了皱眉头,光是普通金属,根本没办法让他展现实力,已经不顺手了,要发挥出狂金属的实力,就要用异常的高级金属。

数量并不要太多,而是在运用普通金属的时候,参入进去让金属有一个强化的中心,从而锋利无比。

“还是先去卖魔核吧!”叶枫看了看自己的布袋,里面还剩十几,特别是三级魔核价格可不菲。

……

而就在金临城的主干道上,一位白衣俊年,双手背在身后,白衣袖口上金色的火焰图案,看上去格外显眼,那傲气的姿态与气势,所与他面对的不管是佣兵,还是一些老板都主动让开。

仿佛感觉他的周围有一圈无形的气场,不是压抑而是一种王者的气息一样。

少年也才十七八岁,身后跟着两个黑色劲装的跟班……

110 买了!

后面这两个人可不简单!

至少识货的人,当看到那凌厉的眼神时,就知道绝非等闲之辈。

当然,就算不是是活的人,看到左边那位中年人,背后一柄比人还大霸斩刀,也知道绝对不是好热的主。

这把霸斩刀,从脚跟斜三十度向上,直接超过那一米八的身高,还要长出三十里面来,也就是说这把黝黑的斩刀足足有两米多长,接近了两米五。

试问这个质量最少也要一百斤,而他的眼神,就像是在审判周围的人一样。

“审一斩呀!”

“属下在!”刚刚还一脸杀气的背斩中年人,立刻脸笑得比菊花还灿烂。

“我不是叫你把你的‘再捕斩’放在旅店吗?看看周围的人,看到你的武器都被吓跑了!”

白衣少年虽然是在教训属下,但是脸上一直微笑着,没有生气的意思。

“这……”背斩属下没办法,上面要求必须武器不离身保护,而一旁另外一个属下什么都没拿,完全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不过如果高手定会发现,有不下二十股气息在周围相隔不远处跟着,当然他们没有丝毫想攻击的意思。

“好甜!”

看到一个小女孩,刚刚买了一个糖葫芦,小舌头一添发出高兴的声音,顿时白衣少年来了兴趣。

“那是什么?”

“回三……黄三少爷!那叫糖葫芦!”空手属下低声回答。

不低声没办法,糖葫芦都不认识,周围的人都会笑的。

白衣少年认真的点点头,“原来这就是糖葫芦,看上去挺不错!”

“黄三少爷,这个民间小东西不干净!”空手属下跟了他这么久,知道他一些想法。

“屁!干不干净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来!给我去买了!”只见白衣少年手指卖糖葫芦的人。

“买一只?”

“屁!给我都买了!回去一人分一根吃,好不容易出来次,就是看看尝尝平常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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