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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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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夺中也不能对彼此破口大骂,就抓着同一本书扯来扯去,沐清芸的力气比较小,争不过余岁,每次书被抢走后,她气得眼圈都泛红了,红红的很可爱,像只小兔子。

而余岁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莫名对她产生别样的感情。

他邀请沐清芸和他看同一本书,沐清芸想着书本中的资料,也迫不得已的同意了,然后两个人就为了学习天天泡在图书馆,黏在一起看书写卷子,时不时交流一下学习心得。

他们在图书馆的座位越坐越近,时间长了,余岁就看不进书,光顾着盯着沐清芸发呆。

盯着人发呆久了,他就忍不住,私下偷偷亲过这个女孩,在沐清芸因学习睡眠不足趴在图书馆桌子上打瞌睡的时候,余岁见四下无人,就恬不知耻地凑过去亲了一口女孩的脸蛋。

余岁不敢对沐清芸告白,因为清楚彼此的差距,不说外貌或内涵,光是背景就天差地别,就算沐清芸答应了他的告白愿意跟他交往,恐怕沐清芸背后的沐家也不会答应吧。

余岁陷入这突如其来的感情漩涡中无法自拔,而沐清芸却好似对他的爱慕一无所知,她专注地盯着她的资料本和学习用书。余岁便沮丧的想:“就到这里了”,他的这段爱情,刚开始萌芽就要被扼杀在摇篮里。

可是他忍不住。

当爱上某个人时,没有人可以抵抗自己内心深处不断涌现出的感情,就像是潺潺流淌的溪水,最终会汇聚成河流大海。余岁也无法抵抗,他可能是被自己的情绪冲昏了头脑,他开始对沐清芸动手动脚,就像是很多地痞流氓那样。

他借着人流量多且拥挤的情况去握沐清芸的手,在下雨天撑伞整个罩住她的头顶,揽住她的肩膀让她依偎在自己怀里,课间休息时给她带饭带饮料带任何她喜欢的吃食,更多的趁她睡着的情况下偷亲她的脸蛋甚至嘴唇。

然后他们的关系就越来越亲密,没有告白或确定恋爱关系,但他们却开始了一段貌似在谈恋爱的过程。期间余岁从一开始的偷着亲到明目张胆的亲,他总是抓着女孩的手将其困在自己怀里,然后就能够肆无忌惮对其“上下其手”。

这个过程余岁自己回顾时觉得是带强迫性质的,因为从头到脚他也没问过沐清芸愿不愿意跟他交往,直接搂着人就又亲又抱的,偏偏沐清芸乖的很,半点不带反抗。

然后顺理成章的,如狼似虎的余岁把人拖上床,在大一下学期的某一天里,将绵羊一样乖巧的沐清芸带去了自己租住的小屋子,紧接着把人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下。

他们的“恋爱”也至此进入白热化,每天余岁只要有空就会跑去找沐清芸,逮着机会就偷偷把人死死地抱怀里,一刻都不想撒手,恨不得24小时将她拴在自己的裤腰带上。

他觉得沐清芸也是喜欢他的,不然也不会那么乖,乖得都不像原来的她了,要知道那时候的沐清芸性格其实挺烈的,大胆而强势,行事果断,相处久了又觉得她很温柔。不过她一直沉迷于学习不怎么和人交往,久而久之就给周围人一种“高傲千金小姐”的感觉。

这样优秀的一个人,却任余岁予取予求,总是乖乖窝在余岁怀里,用湿漉漉的目光看着他。

余岁真的好喜欢她,喜欢到感觉自己就要疯了。

只是这份喜欢无法说出口。

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仿佛这份关系一旦被公诸于众,他们就会天人永隔、永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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