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3)
事,而是让宋管事直接去了前院等着,他留在了屋里和叶娇一起吃早饭。
叶娇看着外面的雪停了,笑着道:“好几天不见太阳,今天可算是天亮了。”
这今日阴天,加上冷的很,叶娇就没有把石芽草往外抱,生怕冻坏了这个娇气柔弱的小东西。
或许对旁的药材花,叶娇是关心的,但也仅仅是关心是不是该浇水了,是不是该挡风了,仅此而已,可是石芽草不同,光是看叶娇一直把它娇养在屋里就知道是极喜欢它的。
倒不是石芽草的花有多漂亮,也不是味道有多馨香,而是因为这东西能救命。
如今石芽草的花开的正艳,寻常它就是冬日开花春日结果,只是要一直有人参滋养着,阳光沐浴着才行,叶娇为了能有三颗白虹果自然会格外尽心。
自家相公底子好了些不假,可小人参不会轻易疏忽,保命的东西还是捏在手里踏实。
祁昀则是笑着给她磕了个水煮蛋,在桌上揉了揉,一边剥皮一边道:“雪后的景色格外漂亮,咱们家里的园子里种了几棵梅花树,现在该是开的漂亮的时候,距离前院不远,等会儿报完了帐,我带你去看看雪景吧。”
叶娇拉了拉他的手:“雪化的时候最是冷的了,相公你还是不要去的好。”
“不是有娇娘给我买的裘衣吗?我穿着那个,还带着手炉,不会冷的。”祁昀说着将剥了皮的蛋放到了叶娇碗里,“而且初雪后的梅花摘些下来,煮成水带着甘甜,做成梅花饼也很好吃,我们让铁子带上竹篮和剪子,摘下来以后晚上让小厨房做给你吃。”
叶娇的眼睛一直盯着祁昀的手。
对水煮蛋,叶娇的好感一般,比起干巴巴的水煮蛋,她一直更喜欢吃炒出来的蛋,或者是做成蛋羹也是好吃的。
只是祁昀说,白水煮蛋比那些都养人,吃了对身子好,叶娇这才乖乖的每天早晨吃一个。
可是天天吃不代表这个东西就好吃了,也叫每次都是硬着头皮往嘴里塞。
但是叶娇很喜欢看祁昀剥鸡蛋。
男人的手生的好看,手指纤长,骨节有力,不像之前那样没有血色的苍白,现在养好了些的祁昀脸上有了些气色,手背也不再带着青色,反倒像是玉石一般。
叶娇就很喜欢看他的手,这双手做什么都格外优雅,剥鸡蛋也好看。
而在听清楚了祁昀说的话后,叶娇就抬了头。
祁昀说披着裘衣去,叶娇也知道那裘衣有多厚,想着这样便不会冷到了,她点了头答应了一起去看雪景,而在听到梅花可以做点心吃的时候更是露出了笑容。
其实叶娇见过的梅花多着呢,活了千年的小人参在山里见了千年的雪后梅花,不过一直没觉得多好看。
可是现在听祁昀说梅花能吃,她立刻来了兴致。
就算小人参没有真的吃过梅花做的东西,可在她心里,祁昀是个全能的人,而且自家相公说过的话到目前为止没有错过,他说好吃,就定然是好吃的。
等吃罢了早饭,祁昀就裹上了厚厚的裘衣去了前厅,而叶娇则是披上披风准备去柳氏那里。
小素帮叶娇系着披风带子,嘴里道:“二少奶奶,之前你穿的披风那颜色多亮啊,配着外面的雪定然好看的紧,为什么要换成这件红色的?”
倒不是说红色的这条不漂亮,只是在小素看来这件款式有些老,瞧着不如之前那件来的衬人。
小人参则是摸了摸小素的头顶,笑着道:“这是娘送的,娘给我的时候说,这是她从娘家带出来的东西,必然是格外珍惜。既然送了我,我就要穿,让娘知道我是诚心喜欢她这份善意的。就像是你要是送我一样东西,看到我喜欢你才欢喜,对不对?”
小素只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好在聪明机灵,稍微一说就明白了。
而这个道理是小狐狸教给小人参的,小狐狸给她的书生郎君做了支狐毛笔,是小狐狸自己的毛,书生有次忘记用,被小狐狸揪着耳朵数落了许久。
当时还是个小人参的叶娇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也就记了下来。
别人送的东西,你总要拿出来,该用就用,该穿戴就穿戴,才算不辜负人家的美意。
这桩事情从之前记到现在,小人参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学习经验教训。
叶娇把暖烘烘的手炉拿在手里,拢住了斗篷往外走。
原本她是不太带这个的,除了之前雪下得大时叶娇抱着手炉御寒外,其他时候很少拿着。
小人参把自己养得很好,吃喝不愁还喜欢活动,身子是很好的,自然不像祁昀那样畏寒。
有时候手炉在手上拿着久了反倒觉得燥气。
只是今天方氏也要去柳氏那里,小石头必然会被带上。
那孩子喜欢叶娇,每次见了都要让叶娇抱一抱才老实,叶娇怕自己从外面带了寒气进门,把寒气带给石头,他毕竟是个孩子,没有大人那么抗冻,叶娇便用手炉一直暖着,让自己的怀里一直是温热的。
果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