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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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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殊摆摆手,说:“别喊我‘金总’。”

宋风时正想说金兰殊真是“平易近人”,金兰殊又道:“好土。”

宋风时便想敲自己脑袋,说自己傻,金兰殊怎么可能“平易近人”?

以前还是个落魄学生的时候就脾气难顶,现在当了总,肯定要拽上天了。

金兰殊与宋风时说起话来。金兰殊又叫来了酒保,吩咐道:“再来一杯吧,这次什么都别放了。小宋消受不得。”

宋风时捂着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酒保也跟着笑笑。

金兰殊和宋风时便聊了起来。

酒吧的灯光暧昧又柔和,让金兰殊如《美女与野兽》中蒙在玻璃罩里的艳丽玫瑰,有种梦幻的美丽。尤其是宋风时多喝了几杯的时候,更是看他自带滤镜,只觉如同神仙下凡。金兰殊无论说些什么,都让宋风时如聆梵音,更好像被熏风吹过,暖暖又绵绵的。

他不觉多喝许多。

他向来是酒里不佳的,喝着喝着,也不是酒醉了人,还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

无所知了。

真的一无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记忆也是如此。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风时有些头痛,揉了揉额角,“怎么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见了金兰殊?

想到金兰殊,宋风时立即清醒不少,睁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陈设,便发现自己应该是睡在酒店了。

他转过脸,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乌乌的——金兰殊的后脑勺。

金兰殊裹在了被子里,露出了半截结实的肩膀,底下也露出了两条健壮的大长腿。

“唔?”宋风时惊愕,“他为什么裸睡?”

宋风时低头看看自己,更是非常震惊:“怎么我也在裸睡?”

这不对!

这不对啊!

宋风时掀了掀被子,发现自己未着寸缕——啊,伤风败俗!

我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

惊愕褪去后,宋风时心中又涌起隐秘的窃喜——我对兰殊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该不会是我干了他吧?

宋风时坐了起来,却发现腰肢酸软、双腿之间有可疑的痕迹——不对啊?

难道——

宋风时目瞪口呆——是我被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宋风时不记得任何“伤风败俗”的细节,更过分的是,他也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逃离那个酒店的。

明明是“被干了伤风败俗”的事情,他却如同一个罪犯小偷,蹑手蹑脚地捡衣服、穿衣服,灰头土脸地溜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酒店偷情的奸夫。

呜呼哀哉!

这算什么事儿啊?

然而,理智还是战胜一切的,毕竟都是成年人了。

他也不可能像电视剧里的失足少女那样呼天抢地、大骂对方人渣。

“说不定是我先动的手呢?”冷静下来的宋风时甚至这么推测,“毕竟金兰殊那么臭屁,从前就已经不大看得上我的样子,现在的他更是什么燕瘦环肥的没有,非要来坑我?岂不是脑子瓦特了?”

这么想着,宋风时还觉得自己好像占了便宜了。

“好可惜,”宋风时摇摇头,“居然忘了所有事情!”

忘了,就约等于没有发生过啊。

宋风时惋惜万分,这样的机会以后可能都没有了!

宋风时冷静分析之后,甚至有余力在电梯里给店员组成的群发消息:“今天起来有些感冒,晚点来上班,你们要好好工作。”

店员们都关心地问宋风时怎么了。

宋风时也回答不上来,毕竟“偶遇了可望不可即的男神并与之春风一度然而重要细节全部忘光”这种事和谁都不好说、和谁说都不好使。

只得烂在肚子里。

希望有天能够运,做春梦时能够忆起细节。

宋风时在家里歇了半天,还是不放心店里的生意,便换上衣服上班去了。

春梦了无痕,都是云烟,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每个月的卡债该来就要来。

宋风时强迫自己将这次偶遇抛之脑后,再次将专注力用在工作当中。

宝梵琉的生意越来越差了。

宋风时也开始考虑要不要跳槽去别的店。

但要跳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毕竟现在普遍生意都不好做。他没有别的工作经验,只会这个。更何况,他从毕业起就在这儿工作,和这个店、这个品牌以及这些店员都有了感情,说走就走的话,还是不太放得下。

当然,比起跳槽,说不定被裁员来来得更快。

当大区经理要求集合所有门店店长开会的时候,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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