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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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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些别人送来驱鬼辟邪的玩意。”吴老板收回手,端起桌上的玻璃杯,白水温热,从喉头划过很舒服,“我本人你也看到了,瞧你的模样,我身上应该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我……”

“而且私自在别人住所周围打转,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吴老板放下杯子,“我希望你们可以有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

这话说的算很重了,他们的凭空猜测被无情的打碎,一切都在吴老板身上卡住了。

只因为他是个人,一个活生生的,正常人。

烈日从头顶落下,毛不思立在柏油马路边,内心充满了挫败感,吴老板并没有跟他们聊多久,就起身送客,而他们也着实不好意思赖在人家公司不走。

好烦躁,炙热的天气令人烦躁,抓不住的真相也令人烦躁,毛不思觉得有些委屈,自己明明一分钱都不赚,还赔着脸面做些危险事,究竟是为了什么。

“不如,我干脆把它们灭了。”无论是高维峰,还是7002的无名氏,它们的恩怨情仇,不满委屈,说到底又跟她这个活着的人有什么关系。

说完,还不忘了抬眼看向马明义,不知道是想要他阻止,还是听他附和自己的意思。

“随便。”与己无关的两个字。

她就是无法抉择,才选择问他啊!毛不思手里还拿着瓶冷饮,是刚刚路过报刊亭买的,这会儿瓶身早已覆上了层薄薄的水珠,她想了想,才拧开瓶盖递给马明义,“如果我说听你的,会不会显得很自私?”

毛不思想,遇到困难就逃避,肯定是很自私的。以往她身边没有别人,无论是坚持还是放弃,都必须自己做决定。

可一旦身边有了与你同进退的伙伴,人的劣根性就显现出来了。就像一个人去吃饭去买衣服,永远比两个人快,因为选择永远自己做,可两个人时你就会纠结,就会习惯性的求助身边人的参考意见。不管结果接不接受,就是想听听别人的想法。

马明义接过水,并没有喝,而是拉着毛不思一起坐到路边树下的阴影处,低矮的台子坐上去很不舒服,“我只能说,如果长安酒店那只落在我姐手里,恐怕早就化为云烟了。”

他跟马明丽二十多年的姐弟,也不是没见过她捉鬼时的身姿飒爽。南毛北马,他们马家与毛家名声相齐,在一定程度上,提到一方,就势必会顺口说一句另一方。跟毛不思不同,马明丽捉鬼时从来不听亡魂讲故事,死了就是死了,不过奈何桥,不去阴阳道的,对她而言都是异端。

他在家时偶尔也会听到父亲训斥马明丽,说的最多的无非是她太不近人情。

马明丽当时怎么说来着,她说:我跟它讲人情、留体面,就是给我自己留弱点。

人可以有弱点,但是捉鬼师不行,她们一旦走错一步,很有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他姐,从来都是杀伐果敢。

而毛不思,表面看上去跟马明丽性格类似,果决不讲情分,可归根结底,心还是柔软的不行。

马明义曾想过,如果当初林寥遇到的不是毛不思,而是马明丽,会有什么后果,他几乎可以断言,在见到林寥鬼魂的当下,马明丽就会毫不犹豫的出手,直到打到她魂飞魄散。他也是在跟毛不思的接触中,才渐渐明白了老毛对她的担心,作为捉鬼师,毛不思还是太善良了些。

“明丽姐确实比我厉害。”毛不思有些挫败,马明丽学的东西比她多,长得比她好看就算了,“连职业素养都比我高。”

或许这就是她从小到大,都这么喜欢马明丽的原因吧,人都是慕强的。

“毛毛,你捉鬼为了什么?”马明义突然问。

“匡扶正义,替天行道。”毛不思也没深入想过这个问题,可是每次渡它们重生的时候,她总会产生无比的自豪感,仿佛她就像个英雄,伸手把那些在泥潭中挣扎的好与坏洗涤成干净的白绢,送它们步入新生,“何况这是我们毛家的天职。”

“那你想不想知道我姐怎么回答?”对上毛不思的眼睛,马明义笑道,“我之前曾问过她的,她说因为她姓马。”

“她说的没错啊。”毛不思接口,就因为她姓马,所以可以不拜师寻道,就能学到别人拼了命也接触不到的绝学。

“打心底里想要做的事情,和必须要做的事情,是截然不同的。”马明义拧紧瓶盖,把凉凉的饮料突然碰上毛不思的脸颊,冰冷的水珠撞上她温热的皮肤,让毛不思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所以,你听自己的回答就好,感同身受,是绝不存在的东西。”

别人说的都是假的,不是自己,永远体会不到自己的全部。

瓶身被马明义故意在毛不思脸颊上滚了半圈,才再度收回,上面的水珠都被按在了毛不思的脸上,湿乎乎的一片。罪魁祸首这才身体后仰,仰头喝水,毫不担心饮料瓶上的水滴会滴下来打湿衣服。

抬起胳膊把脸上的水珠蹭干净,毛不思无意瞥了眼悠哉喝水的马明义,她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用幼稚的行为来隐藏自己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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