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2 / 3)
不能让自己在白天出什么问题。
马明义教过她的,叫什么来着?投鼠忌器。
“他那么讨厌我,我怎么着也得让自己显得特别,显得对他有用吧。”无法让别人敬你爱你,那就只能让别人忌惮你。
“谁说他讨厌你的。”马明义盯着面前的温酒,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他说的?”
“这还用说吗。”毛不思夹起一颗汤包,软糯的外皮被咬开小口,鲜美的汤汁瞬间涌入口腔,“他就差在脸上写下讨厌俩字了。”
强行逼着男人娶一个他不爱的女人,而且岳家频繁出漏子,女人本人的爱好还不太正常。这搁到谁身上,都会讨厌的吧。
“我听说刘三爷娶你的时候,并未给你难堪。”马明义把刘寻的事情,在这几日探的一清二楚。
“他毕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自然不会给我难堪,不然,我那个便宜爹也不敢这么死皮赖脸的缠上他。”她爹是认准了刘家三爷的品性,才敢这么铤而走险,搏一把。
“可我不会。”马明义开口。
嘴巴里含着半颗包子,毛不思没明白他的意思,好好的说着三爷,他怎么还扯到自个身上去了,“不会什么?”
“如果是我,被人这般算计,我决计不会对方有好果子吃。”杯盏中的酒水一饮而尽,马明义眼神落在一旁的糖醋花生上。
毛不思立刻心领神会,习惯性了夹了递到他嘴边,“然后呢?”
“还想进门做我夫人,简直痴人说梦。”
如果说刘寻是他的一部分,而且是十分契合的一部分,那么他的某些地方,一定与他极为相似,比如未雨绸缪,比如凡事都爱多想几步……
或许,连喜欢的人,都可能是相似的。
三爷这种人,哪怕嘴上说的再狠,只要不落到行动上来,那就是有回旋的余地。
在这个封建时代,一个男人,如果看不上一个女人,那他便有一万种不娶她的办法。
可是三爷娶了,无论原因是什么,结果都摆在眼前,毛不思成了他的夫人。
“哎呀,咱们不要说他了。”毛不思摆摆手,这么好的夜,这么美味的螃蟹,干嘛非要说些不开心的。
她拿出食盒里的另一双筷子,摆在马明义眼前,“吃宵夜啊!”
只不过,毛不思不留痕迹的打量着马明义,不知为什么,他现在看上去,心情,似乎有些不太好。
明明刚来的时候是开怀的啊。
“放心吧,我一定帮你把这条魂给逮回去,牢牢的镶嵌在你身体里。”毛不思只当他是在为着生魂的事犯愁,十分体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不喜欢这条生魂。”马明义筷子夹上花生米,语气淡淡。
“真巧。”在这方面,毛不思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和马明义达成共识,“我也不喜欢他。”
她现在简直可以百分之一百的确定,马明义这辈子身上的坏毛病,多半是由刘寻带来的。
太气人了。
“这可是你说的。”马明义抓住毛不思的话头,眼神微闪,不由得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这副皮囊,“长相我仔细瞧过,倒是不错,搁到现代,怎么也能成个三流小明星什么的。”
“得了吧,就他这气死人不偿命的脾气,还不得一出道就被人diss到退圈啊。”毛不思不以为然,“更何况,我又看不见他的长相,他生的再好看,我看到的也是你的脸。”
这么一想,居然还有点亏。
说完,毛不思也不再多言,专心致志的与手头的大闸蟹做搏斗。
这样最好。
马明义到了杯酒给自己,毛不思吃的欢快,看的人心情也好了许多。
对于刘寻,马明义着实称不上喜欢,他们太像了,这个像令他十分不安。
刘寻是他的一部分,哪怕如今不明了,时间久了,他喜欢上毛不思也是迟早的事情。
这个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不得不疑惑,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毛不思才会忘记那段历史,又到底因为什么,这条生魂非要逃离他的身体不可。
阴阳道里的那人真的那么好心,为他补魂而无其它考量吗?
这一个个,一件件,皆是谜团。
☆、惯会撒谎
酒过三巡, 伴随着毛不思吞下最后一口蟹黄汤包,月亮也已经挂在了头顶。
“你可以走了。”毛不思下了逐客令, 她心里琢磨着, 三爷在她房里呆了那么久,足够了。等明早他本尊反应过来, 自然会差人来寻她,甚至亲自过来, 也不是没可能的。
马明义无语凝噎的瞧着毛不思抱着吃的圆滚滚的肚子, 拖鞋随意一丢,人就借力滚倒了大床上,打着哈欠冲他摆摆手, “出去的时候把灯灭了。”
过河拆桥,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东西。
她想借着此事,加重自己在三爷心中的砝码, 令三爷对她产生忌惮。人在不安的时候, 只会做出两种选择, 一是快刀斩乱麻,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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