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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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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蹄不好炖,陈秋荷是用里锅的灶,用着大火足足炖了四十分钟,用着筷子能扎进去后,便捞起来,进行红烧。

刚刚过的红烧猪蹄,油光蹭亮,猪蹄一颤一颤的,香味更是扑面而来。

“端上去吧,我在炒一个白菜马上就来。”

沈美云嗳了一声,端了一盆子红烧猪蹄上去,转头就来到了厨房,两个锅子一起用,一个锅在炒白菜,一个锅在焖米饭。

沈美云瞧着那米粉焖熟了,便拿了碗,挨个盛了端上去。

在白花花的大米饭上,盖上一层红烧猪蹄的汤汁儿,那汤汁顿时裹着大米,入口先是咸香,再接着就是浓腻可口,极为下饭。

吃一口米饭,在咬一口猪蹄,猪蹄软烂可口,入口即化,先是肥腻的胶原蛋白,在接着是劲道的瘦肉,醇香而浓厚,微辣入味,解腻又下饭,真的,沈美云觉得自己幸福的要爆了。

“妈,这红烧猪蹄也太好吃了。”

真的,她一口气吃了二个,竟然一点都不觉得腻味。

陈秋荷看到闺女喜欢吃,她便在旁边捧着碗看着她,还不忘时不时的在给她夹一个猪蹄。

“慢点吃,不着急。”

绵绵跟着道,“妈妈好久没吃姥姥做的猪蹄呢。”她也吃的满口流油。

绵绵吃的是不辣的猪蹄,沈美云提前给她挑了二大块,胶原蛋白最多的!

她这会正吃的不亦乐乎。

“我也好久没吃到姥姥做的红烧猪蹄了。”她满足的眯着大眼睛,小嘴叭叭叭地夸赞,“也太好吃了吧!”

得!

二两句话哄着的陈秋荷是眉开眼笑的,“喜欢吃留在姥姥这里,姥姥这个月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人都是感性动物,也会爱屋及乌,陈秋荷便是如此,她把沈美云当做命根子,而她的女儿把绵绵当做命根。

所以,在陈秋荷对绵绵的爱也

不少。

只是,和沈美云的纯粹不一样,陈秋荷完全是爱屋及乌。

绵绵想也不想的答应了下来,“好啊。”

“到时候我白天去找银花姐姐玩,晚上回家吃饭。”她都把自己安排的明明白白。

引得大人们一阵哄笑。

吃过晚饭后,一桌子的狼藉被收拾好了。

绵绵经过一天的赶路,早已经困顿的不行,沈美云把她哄睡后,便躺在炕上,和陈秋荷说悄悄话。

时隔六个月,母女二人像是有说不完的话。

当然,沈怀山很有眼色的离开了,晚上去和大舅哥陈荷塘挤一个屋。

隔壁。

沈美云把这段时间的事情,一点点都和陈秋荷分享出来。

在陈秋荷听到季长峥去结扎的时候,她顿时愣了好半晌,“你说什么?”

“长峥去结扎了?”

饶是她都有些震惊。

沈美云嗯了一声,“您小点声,别爸和舅舅都吵醒了。”

对方还住在隔壁房间呢。

陈秋荷愣在原地好久,过了半晌才说,“长峥对你,是真的没话说。”

连这方面都考虑到了。

说实话,陈秋荷自认为沈怀山对她,却还是做不到季长峥这个份上。

所以。

陈秋荷是真为沈美云感到高兴,她握着她的手,低声道,“嫁给季长峥,这辈子也算是值了。”

他们当父母哪一天真要是走了,也是无憾的。

沈美云依偎在陈秋荷的肩头,“季长峥是很好。”

她笑了笑,岔开了话题,“您和爸呢?这段时间还好吗?”

陈秋荷絮絮叨叨的把这半年的事情,一点点说出来,说是母女,在这一刻,她们更像是经久不见的闺蜜,在互相诉说着这半年来发生的点点滴滴。

从九点多,说到了凌晨一两点去,眼见着时间不早了。

陈秋荷催着沈美云,“快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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