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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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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称公子政为王孙政了。

王孙政将自己正在练字的毛笔放到一边,把箩筐拉到自己这边,开始翻看这些从各地送来的爰书,大体阅览一遍之后,挑出同类的,然后分摞放好,好供秦王柱批阅。

限于阅历和有些生僻字不认识,他读的并不算快,但他分类的方式却是很老练,因为这样的事情,他已经做了两年多了。

自从在河内见到王孙政之后,秦王稷就一直将他带在自己身边,充作小童,闲时端茶送水,解闷逗乐,忙时为他研磨读书,分类奏折,很是凑手。

现在秦王稷不在了,为了表示对君父的忠孝,秦王柱对王孙政这个孙子也表现出了百般的重视与喜爱。

如果一开始秦王柱对王孙政的重视与喜欢是为了忠孝君父的话,等他如君父一般将王孙政带在身边一段时间之后,那就真的对这个聪慧灵敏的孙子喜爱非常了。

秦王柱因为有很多的儿子,所以他也就有非常非常多

的孙子,讨好他孝顺他的聪明孙子也有很不少,但都没有王孙政表现出的那份敏锐和稳重,这让他不由想起了安平君小时候。

在秦王柱的印象中,安平君小时候也是这样沉得住气,专注于手头上的事,在书案边一坐就是一两个时辰,一点都不像是几岁的孩童,一时半刻的都坐不住。

想起以前,秦王柱眼睛不由从手中折子上挪开,将视线投入到一屏之隔的隔间去。

从他这个角度望过去,可以看到安平君赵鱼正在做什么。

秦鱼正在做绒花。

在秦王稷还清醒的时候,特意点明,要将他日常用膳的碗豆和一枝迎春绒花同自己一起埋葬。

那只碗豆,正是秦鱼刚做栎阳令不久,秦王稷特地去栎阳参观秦鱼改造的左右工室的时候,从黑瓷窑里选中的黑瓷碗,与此同时,秦鱼选的是一只扑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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