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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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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敦煌。”男人更高兴了。

使团走了,越过最后一抹山峦,使团再次走进无垠的沙漠。

西北的沙漠比敦煌更早迎来秋天,走进沙漠腹地,掩埋在黄沙里的矮树丛草变得枯黄,沙漠里的河流进入枯水季,野骆驼群向东迁徙,狼群追逐黄羊,在河边取水时,经常遇见离群的孤狼,或是失孤的黄羊。

在一个霞光如盖的傍晚,一只黄羊被狼群追赶到河边,骆驼的驼铃声惊动了狼群,隔着茫茫黄沙,人与狼对望。

头狼嚎叫,狼群在河边捕杀黄羊,独特的血味在苍茫的沙漠上蔓延,血渍染红黄沙,跟天边的红霞相映。

狼群离开,带起一行浓重的黄烟,狼嚎声渐行渐远,地上徒留染血的皮毛。

赵西平多看几眼,如果不是身负任务,他肯定要过去捡走羊皮,缝缝补补,能给家里三个人做三双冬鞋。如果他有孩子了,那就给孩子做个羊皮袄。

想到这儿,他不自觉地笑出声,心里越发蠢蠢欲动。

天黑露宿时,赵西平跟相熟的护卫打个招呼,他独自一人骑着骆驼返回,顶着硕大的圆月,他找到那张被撕咬的残破羊皮。

夜晚降临后,沙蝎、鼠蚁、鸟雀争相找来分食残肉,人来之后,他把这些东西赶走,扭断羊骨,只带走染血的皮毛。

接下来的路途,每逢歇息,赵西平总要拿出羊皮刮去腐肉和筋膜,一心想要带张羊皮回去送给他未出世的孩子。

八月底的一个傍晚,饥饿的狼群包围使团,人和狼激战一夜,到了天明时,狼群离开。

“赵护卫,扒张狼皮带走,那张残破的羊皮不必再留着了。”常校尉开口打趣。

赵西平笑着拒绝了,说:“狼毛不如羊毛柔软,羊皮我还是得带走。再一个,狼群应该还会再来,带走狼皮,它们越发要紧追了。”

一行人原地休息一柱香的功夫再次动身赶路,晌午的时候,赵西平发现了埋伏的狼群,他护着常校尉拉箭射狼,箭用完了,二十个护卫挥刀跟狼群搏杀。

狼爪拍过,赵西平的衣裳被狼抓烂,穿在里面的牛皮坎肩给他挡了一爪子,他追上去砍掉狼头。

人狼对战,脚下黄沙飞扬,视线受阻,赵西平吹个响亮的口哨,被狼引开的护卫听到口哨声停下追逐,快速向使团所站的方向靠拢。

头狼长嚎,赵西平从黄沙下捡起两支箭簇,他循着狼嚎声找过去,不时从狼尸上拔箭再射箭,扑上来的灰狼中箭倒地,埋伏在沙丘后从背后扑来的母狼中箭,下一瞬,一支铁箭飞向头狼站立的沙丘上。

头狼发怒大吼。

赵西平吹个短促的口哨,他的骆驼跑来,他骑上骆驼去追赶狼群,后面跟着七八个骑着骆驼的护卫。

日落黄昏时,狼群撤离,赵西平清点战场后,带着受伤的护卫连夜护送使团离开这片血气大盛的沙漠。

一直到天明,行进的队伍停在河边歇息。赵西平脱下硬梆梆的牛皮坎肩,坎肩背后的牛皮被狼牙撕破,灰黄色的鼠皮上染上暗色的血渍。

“头儿,你受伤了?”

“小伤。”赵西平用水囊灌水,说:“来,帮我浇水洗去血痂,再敷上药。”

常校尉走过来,他躬身看了看伤口,问:“追出去时被狼咬的?”

“狼这东西实在聪明,它们还懂埋伏。”药粉撒上,赵西平嘶了一声,他咬牙说:“可惜没把头狼打死。”

“赵护卫勇猛,回去了本官为你表功。”

“多谢校尉。”赵西平反应平平,他朝东望,说:“再有半个月,我们就该走进玉门关了吧?”

“正是。”

到时候这道伤应该也好了,赵西平心里琢磨,转而又开始担忧,已入九月,该秋收了,也不知道隋玉怀没怀,地里的活儿又怎么办,他担心以她的狗德行又要逞强。

你没本事,没怀上

秋意浓,麦子熟,麦穗鼓起,麦壳全黄,闲了一个酷暑的百姓着手秋收。

隋玉停下摆摊子的生意,她带着赵小米和隋良一头扎进麦地里,早起晚睡忙麦收。

佟花儿也拿上镰刀过来帮忙,孩子已经断奶,现在终日不见她也不会哭闹,她得了清净,日日早出晚归,抛去身上的枷锁,把自己当做一个寻常的农妇。

农官巡看路过,皱眉说:“你家地里长了不少草,麦子如何?干不干瘪?麦子种下了就没来打理?”

这还是隋玉头一次遇见农官巡看庄稼,她老实说:“我男人出门办公差了,他不在家,我又不会种地,勉强忙过春种已是艰难,不会打理庄稼地。”

说罢她指指佟花儿和赵小米,说:“我家就我一个人,这个是我婶子,这个是我小姑子,一个跟我不是一家的,一个跟我公婆生活在酒泉,到秋收了才来给我帮忙。在这之前,都是我一个人,我一个女人哪能忙活二十亩地。”

农官看清隋玉的脸变得哑然,他没再说什么,不好为难人,站着地头又看一会儿,抬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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